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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火烧出的贪官(下)

1999-03-2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(接上期)然而,1998年春节,两人的关系再次升温。8日晚,黄大康又来到黄美清这里。这是黄大康与黄美清的最后一次幽会。10日,当他再见到黄美清时,她已是一具烧焦的尸体。

10月15日傍晚,郴州人民广播电台播发了“10·10”案侦破的消息:“犯罪嫌疑人许秋云,男,42岁,白沙矿务局机电厂停薪留职人员。据许交待,10月10日晚,许以开元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人员的身份,借收取安装防盗门费,骗开黄美清住房门,强行入室,先将黄美清强奸,然后采取扼颈的手段将黄美清杀死在卧室,并将死者的BP机、手表、金首饰、现金等财物洗劫一空,最后放火焚尸企图毁灭罪证。”

依仗权力广开财源

在湘南烟草集团,黄大康身兼董事长、党组书记、总经理、郴州烟厂厂长和下属金叶公司董事长、中外合资永怡公司董事长等六职。依仗这些权力,黄大康从形形色色有求于他的人那里,得到不尽的好处。

1992年,郴州市宏大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鲍某某,承包了郴州市电力公司的住宅楼基建工程,通过小恩小惠巴结上时任该公司党委书记的符太珍,进而结识了符的丈夫、时任郴州地区烟草专卖局局长的黄大康。精明的鲍老板让其妻经常去黄家走动。上街购物,只要符太珍看上的东西,无论多少钱都立即买下,慷慨相送;专门陪符太珍去上海、深圳旅游,除吃住玩全包外,还奉送几千元“零用”;黄大康出国,及时送上美金;黄家搬新居,鲍老板亲自装修好后,还送上一台空调;黄家想为儿子买摩托车,一次就贡献2万元……几年里,鲍老板夫妇零零碎碎贡献给黄家的就有七八万元。功夫没有白下,鲍先承包了烟厂六车间屋面维修工程,之后又承包了仓库维修、车间改造、住宅楼基建等项工程,总造价达2000余万元,鲍从小老板一变成为拥有数百万元的暴发户。

广东烟贩林某某是专门走“黑道”从事卷烟返销生意的,靠给黄大康不断地“进贡”,得到了黄大康的庇护。

1996年底,黄大康夫妇与周某某等人集资兴办了郴州华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,下设铝箔复合纸厂。黄大康夫妇入股10万元,加上销售股,共占企业股份的25%。符太珍还担任该企业的会计。当然,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,黄大康夫妇在办厂协议上签的是化名。

深深的忏悔

看守所中的黄大康,写下了长达34页、洋洋万言的《我的检讨》。其中写到“走向犯罪……归根结底是自己资产阶级人生观的大暴露。其思想实质是:一是共产主义思想根基动摇,道德品质败坏。随着成绩的取得,上级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,我变得沾沾自喜,渐渐地放松了政治学习,放松了思想改造,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、极端个人主义在头脑中滋生膨胀起来,迷恋和追求纸醉金迷、腐朽糜烂的生活方式,成了金钱和女色的俘虏……”

中国监察王忠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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